关于巡察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的反馈意见
日期:2019-03-05

根据省水投集团党委工作安排及《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巡察试点工作方案》,省水投集团党委巡察组于20181120日至1210日,对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以下简称“生态资源党委”)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听取了生态资源党委工作汇报,查阅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专题汇报材料及党委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个别谈话78人次,未收到群众来信来电,对巡察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和核实。在生态资源党委的大力配合下,巡察组顺利完成了本次巡察任务。

2019114日,省水投集团党委书记、巡察领导小组组长齐伟同志主持召开水投集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组关于巡察生态资源党委有关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同意巡察组报告,赞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生态资源党委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生态资源党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对整改事项严格把关,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够

1、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生态资源党委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未结合企业实际,就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党建基础保障较薄弱,部分下属公司没有严格按照《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企业章程。如所属11家控股水库资产管理公司未完成党建入章工作。下属单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占比偏少,如2018年下半年组建的新公司三个班子成员均不是中共党员。下属公司未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党建工作压力传导不够,党建责任制落实考核流于形式,2016年度未开展所属党支部工作年度考核,2017年度各单位党建工作考核仅就党建信息任务完成情况给予扣分。

2、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党建工作能力有所欠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如部分支部未按时召开支委会,未按时组织党课活动。党支部选举程序不规范,如有的支委候选人未报上级党委审批,有的支部书记未在支委会中选举产生。未按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时对入党积极分子开展教育和培养、建档。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有差距,2016年度集团党总支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未紧扣主题;2018年部分支部组织生活会未按要求开展党员互评。

3、党建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党员学习教育措施落实不够到位,各党支部未按党员自学述学计划要求开展党员述学活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等中心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如未按集团党委要求开展“党建+”活动。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生态资源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认识上有差距,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措施不够到位。

5、“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生态资源党委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会议研究问题缺乏充分讨论,探讨不够深入,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发言制落实不够到位。

6、公司内部管控有待加强。权责清单不清晰,公司层级岗位权责不明,操作性不强。下属公司权责清单未建立,没有建立成体系的董事会、经营层及管理人员权责清单,责任主体不明确。②对下属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管理考核针对性不强,吃大锅饭严重,绩效发放未与企业经营效益挂钩。③部分下属公司高管更换频繁。④未执行凡离必审原则,对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离任没有开展离任审计。

(二)党委领导纪检监督工作不够,监督执纪偏宽偏软。

1、纪检监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生态资源集团党委对干部监管宽松软,问责处理碍于情面,怕得罪人,主动约谈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少。如20188月中下旬开展为期三周的工作作风专项检查监督工作,并就监督检查情况发布了通报,通报只点问题现象,未点具体违规违纪人员姓名和所在部门,未有处理结果,警示震慑效果不强,执纪监督偏软。

2、纪检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不够规范。2017年生态

资源集团针对端午、中秋国庆公车检查未做详细检查情况记录,监督检查工作留痕不足。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20166

月报销的文体活动的奖项设立和服装标准超过《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标准,且无领用人签字。

(三)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规范。

1、干部选任制度执行不到位。生态资源集团个别干部任免未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规定。如有的中层干部选任存在不考察现象;部分中层干部存在下一层级任职未满1年被提拔的情况。

2特需人才界定不清。特需人才身份未确认就发放特需人才住房补贴。

3、未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生态资源集团业务板块广,在选人用人方面未根据业务板块实际情况制定中长期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人才建设前瞻性不够。

(四)制度设计合规性不够。

1、部分制度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的公司接待管理办法规定商务和外事招待活动中赠送纪念品的条款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部分下属单位公车用车制度设置不合理,交通违章属违法行为,按照上级规定,违章罚款不得报销。

2、制度设计审查不够严谨,个别制度之间存在不一致问题。生态资源集团《章程》与《财务管理办法》在关于决定公司年度投资计划事项的决策机构规定不一致。

(五)财务报销管理不规范,相关审核把关不严。

1、差旅费报销不符合有关规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未严格执行,出差参会未有会议通知等证明材料;有的干部用连号车票报销差旅费、探亲路费,且单趟交通费明显高于客运标准;有的差旅费报销依据不充分,仅附有明细单;有的差旅费车票和住宿费出差补贴分开报销。

2、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财务审核不到位。2016年期间,大量专家住宿费报销无接待审批单;20185月期间,有的接待审批单招待人数和接待时间与实际均不符。

3、内部借款凭证未按规定附有关决策依据,下属公司报销不够规范。如有的下属公司借款财务凭证未按制度规定附相关决议材料;有的油票报销管理不严,有的食堂接待餐费存在无票入账问题。

4、津补贴发放存在不合规现象。部分人员外派津贴发放不符合公司有关规定,部分人员存在超额发放,个别人员多处领取外派津贴。

(六)风险管控意识亟待加强。

1、对外借款风险控制不到位,借款未执行省水投集团有关会议要求落实风控措施。20188月,生态资源集团未按水投集团有关会议要求,在前期借款利息未归还的情况下,对借款进行展期,且未按会议要求落实质押物的有效性和做好风险防控措施。

2、部分公司存在潜亏风险。有的下属公司将人工成本作为存货处理,增加了公司潜亏风险。

(七)项目投资管理不够严谨

1、部分项目收购程序不够规范、过分依赖中介机构。如有的股权收购项目聘请中介机构存在先做后补合同手续。未取得水投集团立项批复情况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审批同意支付定金。由于项目前期论证研究不充分、申报材料难以达到要求,致使收购时间过长,中介机构之后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显示项目股权收购投资总额比原立项申请时投资总额大幅激增,后续投资额发生重大变化。

2、部分项目前期调研不够深入,决策不够严谨有的下属公司体验中心项目由于前期调研不充分,试营业期间发现设计理念和南昌市民消费观念有较大出入,预期经济效益和品牌宣传难以起到预期效果,且日常费用较高,便于2018年4月正式停止运营;至今,体验中心店面租金仍在支付的下属公司与上海一策划公司签订《营销策划合同》,但该策划公司提交的成果效果并不明显,相关合同款项却已近全部支付。有的下属公司加工厂项目可行性研究决策不严谨,开会决策前可研报告未及时提前提供给参会人员先行研读。

3、部分项目未按水投集团规定履行立项备案等手续。

丰城丰东灌区管理局大中型水库养殖项目、紫云山水库旅游休闲度假区项目、生态资源集团与丰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项目、修水县小山口水电站股权收购项目、花桥水电站工程项目、并购江西广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等均未履行上报水投集团立项备案手续。

(八)合同管理不到位。

1、合同要素不全面,合同审查形同虚设有的合同无签订时间。有的购销合同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有的收储保管有关合同制定审核不严谨,审签走过场,合同“保管期限”时间错误,对方法人代表签名与实际法人代表不一致,跟港资等外资企业签订的合同金额未注明币种等。有的施工合同未约定合同工期,也无合同签订时间,支付条款“甲乙”两方约定不明,合同条款存在明显错误。有的合同支付方式空白。合同制定、审签等相关部门人员对合同条款把关不严,合同审查审签不细致、流于形式,反映出有关职能部门履职缺位、责任心缺失。

2、合同签订程序不完善。有的技术咨询合同未按总经办会议要求执行,实际操作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有的协议书在未完成合同审签的情况下就已签署。

3、合同询价程序流于形式。有的合同未履行询比价手续。

4、合同风险把控不强。有的《股权质押合同》除未有签订时间和注明币种外,未见股权质押登记资料,法律顾问提出的《股权质押合同》应取得商务部门批准的意见也未引起足够重视。有的合同对外授信条款违反了水投集团担保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的合同回款控制措施未见监督细则,存在管理风险。库存管理不到位。有的出入库管理存在疏漏,造成台账与库存实际总量不符。

5、合同监督执行不到位。有的下属公司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存在瑕疵,未要求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也未对乙方延期支付管理费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置约定,甲方对乙方约束乏力。

(九)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1、重点工作推进不够,存在“慢”的问题。在抓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方面,抓的不紧、监管不严,扯皮拖拉,造成了不良反映。如井冈山凌云宾馆项目从2013年开始投资新建,至今未建成运营,期间装修设计多次变更,项目验收迟迟未能完成,投资总额不断增长。

2、抓工作能力不足,存在“庸”的问题。生态资源集团成本意识不强,截止201810月底,生态资源集团纳入预算管理的有36家子(孙)公司,包括:生态资源本部1家、一级子公司12家、二级子公司23家。除修江水电公司略有盈利、乐水公司、宁州水乡项目公司、紫云山水库公司处于建设期无损益外,其他32家公司全部亏损;生态资源集团亏损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对此次巡察了解到的有关问题线索和不良反映,巡察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水投集团相关纪检监察机构处理,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将移交水投集团组织人事部门处理,反馈会前已向生态资源集团党委书记董荣传同志通报,请董荣传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抓早抓小,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领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干部。对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希望有关同志认真对待,深刻反思,及时整改。对移交给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理的问题线索,应及时处理,并在3个月内向水投集团党委巡察办反馈办理情况。

二、意见建议

巡察是政治巡察,是对生态资源集团党委和党员领导干

部的政治体检、廉政体检和作风体检,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生态资源集团党的建设、从严治党、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防控廉洁风险,促进生态资源集团健康、稳定、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生态资源集团党委要坚持以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维护”,牢固“四个意识”,党委班子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作用”,深刻认识到巡察发现的问题无论大小、无论涉及到哪个层级,都与自己密切相关,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坚持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把压力和责任层层传导下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带头落实巡察整改,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要以上率下,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充分利用好巡察成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中央、省委和水投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和要求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一是强化生态资源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建设,结合企业实际完善现代企业治理机制,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加强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下属公司党建入章工作,配备班子成员时考虑中共党员比例,保持国有企业的政治属性;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建工作成为企业经营发展的催化剂。二是进一步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力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日常监督,强化干部责任担当意识,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三是建立违规经营责任追究机制,经营班子的工作重心既要考虑扩大经营规模,更要重视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主要领导要有更多担当,着力解决制约生态资源集团发展的瓶颈问题,为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发挥更多富有建设性的领导核心作用。四是优化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认真查找企业经营管理中重要领域、重要环节的廉洁风险,细化内控管理制度,堵塞漏洞。督促生态资源集团各单位明细权责清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团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防范廉洁风险。五是严格公司内部风险管控,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及项目实施落地工作,既重扩张更重内部管理。六是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制定生态资源集团人力资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范人才引进和干部选聘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才质量,激励与约束机制并重。

(二)进一步强基固本提高企业效益。进一步加强项目并购、工程建设等领域的监督管理,严格项目立项、审批程序,规范招标询价采购,严格合同审查工作,高度重视企业经营风险和廉政风险,增强风险防控和法律风险意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行业研究和深化市场分析,认真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强化成本意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对标国内标杆企业的先进管理水平,找差距找短板找原因,苦练内功,夯实基础;加快提升生态资源集团及子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市场影响力,整合资源、聚焦主业,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市场合力,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三)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整治“怕、慢、假、庸、散”等方面问题,坚持不懈的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职能部门干部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尽心履职、勇挑重担,树立敢于担当的良好导向。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做到流程记录完整、内容全面,责任到人,高效运转,切实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主人公作用,为推进生态资源集团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